準備文件

只要您是年滿18歲、領有國民身份證或外僑居留證之個人,及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團體(不包含美國公民或居民及在美國註冊成立之公司行號),歡迎至華南永昌證券全省分公司,辦理海外複委託開戶。

開戶資格與檢附文件

國內、外自然人
  • 國內自然人親持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交付影本留存。
  • 國外自然人親持外僑居留證、華僑身分證明書、或護照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交付影本留存。
  • 被授權人之簽章及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
未成年人(未滿十八歲)
  • 父母雙方同時親持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人身分證(十二歲以下之委託人得以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若父母雙方無法同時到場辦理開戶,需由無法到場之一方加填『法定代理人授權書』。
  • 如父母一方或雙方過世或離婚時,應提出戶籍謄本或法院證明監護權之文件。
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團體
  • 公司大小章 (經濟部登記)。
  • 公司負責人及被授權人之簽章及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 經濟部公司變更事項登記表影本。
  • 公司第二身分證明文件(董事會議紀錄、公司章程、財務報表或401營業稅申報書等)。
  • 法人授權書(開戶契約書上已檢附)。

聲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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