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備文件:
- 本國人:親持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駕照)正本,並交付影本留存。
- 外國人:親持外僑居留證(有效期限內)、華僑身分證明書、或護照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交付影本留存。
- 法人:公司大小章(經濟部登記)、公司負責人及授權人之簽章及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經濟部公司變更事項登記表影本、公司第二身分證明文件(董事會議紀錄、公司章程、財務報表或401營業稅申報書等)、法人授權書(開戶契約書已檢附)。
- 填寫複委託開戶契約書
- 前往就近的華南銀行任一分行,填寫辦理【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款項撥款委託書】及【客戶資料使用聲明】
- 若勾選外幣交割─請填寫華南銀行外幣帳號
- 若勾選台幣交割─請填寫華南銀行台幣帳號
- 若無任何華南銀行帳戶,請於銀行櫃檯開立銀行活存帳戶使用
- 填寫完成後,請告知銀行櫃檯人員此帳戶為複委託交易買賣使用,請銀行櫃檯人員協助先將【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款項撥款委託書】傳真至匯款集中科辦理授權扣款
- 將【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款項撥款委託書】及銀行存摺影本攜回,交由證券開戶檯人員完成建檔後,即可於次一營業日下單買賣(帳戶內需有足額資金)
聲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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